李学举在全国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大会上的讲话
李学举
同志们:
全国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大会,是事关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会议。会议将全面总结12年来民政科学技术工作和5年来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在新起点上开创适应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加速科技进步,加快人才培养,是民政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自民政部恢复设立以来,我们先后组建了一零一研究所、地名研究所、政策研究中心、国家减灾中心、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科研机构,打造了民政科研核心阵地,培养了一支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队伍,使科技领域不断拓宽、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开发了多种新职业,产生了大批“能工巧匠”,实现了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仍落后于民政事业的发展,推动这两项工作,建设现代民政,必须从思想上重视,从内涵上明晰,从功能上定位,从措施上保证。
一、正确认识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长期以来民政工作主要靠传统经验手段推进,许多同志对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民政工作没有科技可言,也没什么技能人才;有的认为民政科学技术就是假肢和火化技术,民政技能人才就是从事假肢生产装配和遗体火化工作的人员;还有的认为推进民政科技工作,主要是民政科研机构的事,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民政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对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可以从各种角度来认识。我认为,民政科学技术,就是支撑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服务民政对象的科学研究、技术创造和产品开发活动。主要包括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民政应用科学技术、民政软科学三个组成部分。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就是以防灾减灾、地名、康复辅具、殡葬、老龄等民政行业为主导培育形成的服务民政业务工作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这是民政科学技术的核心。民政应用科学技术就是有关科学技术在民政领域的结合、拓展与应用,主要包括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以及支撑民政业务开展的康复医学、材料科学、机械科学、环境化学、地理学和相关产品技术,这是民政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软科学就是综合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围绕民政基础理论、发展战略、法规制度建设开展的跨学科、多层次的研究创造活动,这是民政科学技术服务民政决策管理的重要途径。民政职责的群众性、社会性、多元性、开放性和基础性,决定了民政科学技术的直接性、独特性。直接性表现为防灾减灾、地名、康复辅具、殡葬、老龄等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直接服务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作用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独特性表现为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有别于其他部门或行业科学技术,是国家独有的科技领域,体现了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科技发展水平。作为民政履职的重要手段,民政科学技术还显示出发展性、多元性和社会性。发展性表现为民政科学技术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随着履行民政职责的需要变化而变化。多元性表现为民政科学技术组成多元,其中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交叉科学并用,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国内研究与国外研究并举。社会性表现为民政科学技术不仅面向民政系统,还面向全社会,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多方面参与。民政科学技术是国家科技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属于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基本民生科技。
民政技能人才是指具备民政行业特需职业知识和技能、直接服务民政对象的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防灾减灾、优抚安置以及康复辅具、殡葬、婚姻、收养等领域。目前民政事业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有53万人,以社会福利领域居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国家已经确立13种民政行业相关职业,涉及了养老服务、儿童护理服务、殡葬服务、康复辅具服务、灾害信息服务等工作领域,其中8种职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队伍的主体在一线,决定了民政技能人才具有基层性、职业性和服务性。基层性表现为民政技能人才活跃在民政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岗位一线,是最基层的民政人才。职业性表现为民政技能人才要具备所从事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服务性表现为民政技能人才的主要职责是遵循职业规范,直接服务民政对象。民政技能人才是国家技能人才的重要分支,是民政职工队伍的主体,是我国民政行业工人队伍的先进代表。
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内涵丰富,包容广泛,特性鲜明,基本涵盖民政工作各个领域、不同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切实转变观念,加深对这两项工作的认识与理解。
二、科学定位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构建现代民政中的地位与作用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深入,民政工作向现代化转型的要求不断提高。如何尽快构建以现代的体制、制度为载体,以现代的管理、服务为内容,以现代的设施、装备为手段,以具备现代理念、掌握现代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为保证的现代民政,是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民政科学技术是构建现代民政的重要支撑。主要体现为加强民政软科学研究,有利于不断引入新理念、新思维,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制度、观念、决策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始终保持民政体制与制度的现代性;加强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研究,有利于充实民政科技内核,深化科技内涵,引领民政科学技术向更高层次迈进,切实为民政管理和服务现代化提供科技手段;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有利于优化民政业务流程、改进民政管理方式、转变民政工作方法、提高民政工作效率,推动资源共享、政务公开,便利基层和群众;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有利于规范民政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民政对象权益,提高民政产业竞争力;加强科技产品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有利于提高民政服务设施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加强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有利于促进民政队伍培养现代理念、掌握现代知识与技能,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
民政技能人才队伍是构建现代民政的重要力量。民政技能人才是为民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民政部门开展的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民生服务,对城乡居民的社区服务和对基层事务的管理服务,主要靠技能人才来完成。民政技能人才是民政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他们位处民政队伍终端,民政部门出台的各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政策,最终都要靠他们来落实。民政技能人才是民政形象的重要代表者。他们直接面对民政对象,其职业水平高低,工作作风虚实,服务质量优劣,服务效果好坏,关系着民政部门的为民形象,影响着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民政技能人才是民政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推动者。他们扎根基层,最熟悉民政技术要领,最了解民政对象需求,在改进技术、更好地服务民政对象方面最有发言权,是推动民政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
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对加快民政事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造就大批高素质创新型一线管理、服务人才,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加速现代民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科学定位,切实把这两项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三、准确把握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
进一步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加强,落实上着力。
首先,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必须以重视为前提,以领导为保证。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国家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大局出发,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设现代民政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部科技工作、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民政部科技、技能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系统相关工作的组织、联系、指导、协调。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负责好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各地要抓紧成立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管理和推进。各级民政部门领导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争取他们对这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产研结合、加强科技和技能人才培养、加大经费投入、增强科技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后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持续稳定支持。
其次,要把握原则,明确思路。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五项原则。一是要坚持围绕主线,服务发展。民政工作的主线是为民,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始终围绕履行为民职责、服务民政对象的工作主线来推进。二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领域、多方面关系,必须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统筹规划,在工作布局和力量配置上有所侧重,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要坚持上下结合,共同推进。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企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要积极动员全系统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体现各地特色。四是要坚持内外协作,聚智借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社会事业,要善于凝聚和借用系统内外力量,以民政系统为主导,大力整合各类科技资源,营造有利于内外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环境。五是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始终从当前实际出发,用长远眼光谋划。推进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明确基本思路。民政科学技术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科技工作部署和民政业务工作与对象需求,加强民政特殊行业科学技术研究、民政软科学研究和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努力形成事业发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体系。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民政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第三,要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民政科学技术工作要着眼于持续稳定运行,加强科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现代的科研管理制度,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畅通的知识、人才和科技资源流动与共享机制以及完善的科技普及机制;要发挥好民政主导优势,围绕民政科技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加大应用技术研究,掌握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抓紧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工程,提高民政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加大民政科技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组建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基地,增强成果转化能力,提高成果转化速度与效率,努力使民政科技进步成果惠及更多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要根据民政业务工作需求,不断推进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效率,促进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激励政策,从项目经费、工作条件、生活待遇、表彰奖励、情感关怀等方面,吸引、留住和用好科技人才,为推进民政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要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训、研修制度以及民政企事业单位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大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大技能人才岗位设置力度,逐步实行技能岗位凡进必考、持证上岗制度,注意选聘优秀高职毕业生到相应岗位;要完善技能人才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健全技能人才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等方面的制度措施,鼓励高技能人才承担重大任务,加强传帮带工作;要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风气,激励民政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成长成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科技支撑发展,人才引领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开创适应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民政科学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而奋斗。